消毒供应室中器械物品的处理要求与规范

2024-04-25

    消毒供应室(CSSD)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是保证医疗与护理质量安全的重要防线。

    CSSD拥有十大工作流程: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

    根据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部分:管理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 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和结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接触完整皮肤、结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T 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

    使用后的医疗器械与物品只有在正确经过了上述流程之后,才能保证物品的消毒或灭菌合   格,并发放使用。

    结合WS 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对各个环 节流程的建议规范如下:

   1.回收

   将各科室重复应用的医疗器械、物品在应用后放置在可密闭的回收箱中;一次性物品不可与重复使用器具进行混合放置;

   医疗器械,应在临床使用后进行清洁保湿预处理;在各科室进行器械回收时,切忌在科室内进行清点;应使用专用回收车将需要进行集中消毒处理的器械或物品回收至消毒供应中心。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2.分类

   将使用后的物品或器械回收至CSSD时,应在去污区设立的接收台上,由做好防护措施的2名工作人员对所有器械及物品进行清点、核查和分类,并进一步检查其质量以及配套物品是否齐全.。

   在完成清点、核查及记录后,应将所有物品转移至分类台上,根据不同器械的材质、用途、清洗方式进行详细分类,方便器械的清洗。

   3.清洗

   清洗方法分为机械、手工清洗两种方式。机械清洗适用于绝大多数常规器械,但对于精密、复杂的器械,则需要使用说明书以及指导手册的指导下进行手工清洗。

   手工清洗的具体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以及终末漂洗。去除干涸的污渍时应先用酶清洁剂浸泡,再刷洗或擦洗。

   4.消毒

   在清洗后,应进一步对器械、物品以及器具进行消毒处理。对于耐热的器械首选高温煮沸消毒,湿化瓶、压脉带等不耐热物品则可使用其他方法进行消毒。在消毒过程中,相关操作人员应注意手卫生,以免污染消毒后的物品。

  5.干燥

   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不可使物品自然风干。在进行干燥时,可根据物品的具体材质选择适宜的温度进行干燥;不耐热的器械物品、管腔器械可使用高压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

  6.检查与保养

   在完成清洁、消毒、干燥等措施后,工作人员应通过目测、带光源放大镜、ATP等方法对所有物品、器械、清洗机等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功能完好无损。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7.包装

   对物品进行包装主要是为了隔离物品,以免其再次受到污染,为操作者的应用提供便利,保证其在运送途中不会受到损坏。包装的具体步骤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手术所用盘、盆、碗等器皿,宜与手术器械分开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此外,对灭菌包的重量体积等也都有明确的要求。

   8.灭菌

   具体包括灭菌前的准备工作、具体灭菌操作、完成灭菌后物品的运输等步骤,在确认其含菌量达标、包装干燥完好、无损坏后,才可视为该物品达到质量要求,才能发放到临床进行使用。

   9.储存

   对所有物品进行灭菌后,应再次对其进行分类、分架放置于无菌物品存放区,所有物品的摆放应有固定位置以及标识。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在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10.发放

   在发放无菌物品时,应以先进先出为原则,并根据科室需求进行发放,并详细记录发放日期、名称以及数量,在接触灭菌物品前应严格进行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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